美國長期照顧保險制度的探討
演講者: 李宗派教授
美國長期照顧保險制度的探討 演講者: 李宗派教授 聽過李教授關於長期照護的一席話 真是愣傻了 ! 好像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 該何去何從呢 ? 除了害怕 還是不知 如何辦好 ! 何不就先放輕鬆 稍微了解一些些 , 可做的就做 做不來的就放一邊 , 船到橋頭自然直 ! 珍惜現在 的親情、好友、良伴、陽光、徐風、美景、以及清爽的精神 , 就把惱人的統計數字丟腦後吧 !
一.長期照顧保險之概念
長期照顧保險是一種針對須長期照顧之費用給予理賠的保險 ,(幫助那些在傳統健康保險或老人醫療保險不予涵蓋之 照顧費用)這些人通常無法自己單獨完成日常生活之基本活動 。
二.了解長期照顧保險之政策與利益津貼之選擇項目
例如
*選擇保險公司支付費用是每天、或每月、或終生利益付費。*選擇照護場所是居家照顧、或療養機構。
*是完整服務或機構照顧而已 即有否包括日間照顧、安寧照顧、與喘息照顧等服務。
*費用有否明列 包括通貨膨脹因素、是否包括電子設備、是否有護理師、保健師等服務。
三. 標準之完整照顧服務
因為“完整”所費必不貲 姑且了解一下 包括項目有哪些;
*在你的家裡提供具有技術性之護理照護,職能治療,語言治療,物理治療,復健治療,以及個人之照顧服務;例如 沐浴,用廁,穿衣,進食,許多保險政策包括了病人有關之家務管理,準備餐食,清掃,衛生清潔。*安排接送到日間照顧中心參加活動與接受服務。
*提供安寧照顧服務場所與必要之臨終關懷服務。
*提供喘息照顧服務,安排適當人選與家人會面並提供家人喘息的機會。
*連絡安排生活協助設施(Residential Care Facilities)。
*安排必要之失智症特別照顧設施 (Alzheimer’s Special Care Facilities)。
*安排適當之療養院所 (Nursing Home)。
四.長期照顧保險不涵蓋之服務項目有哪些
*家庭成員所提供之照顧服務以及沒有購買長期照顧保險之前,就已提供之日常照顧服務活動。*在美國大陸及屬土之外時不提供長期照顧。
*因為企圖自殺,或精神錯亂所引起之長期照護。
*因為酗酒或吸毒所引起之長期照顧不付費。
*在法律上已接受政府機構或醫院長期照顧者不付費。
*在老人醫療保險(Medicare)或是其他政府或工人賠賞(Workers Compensation)或是雇主責任,或因職業病,或是 汽車事故法令規定者,不付費。
*為自己之舒服方便,例如在療養機構之房間內裝設自己喜歡的電視機或接送到美容院去作頭髮(Hair Care Salon)等。
五.長期照顧保險之投保費用要多少? 保險費率因年齡及所涵蓋內容而不同 以2007年的中間價碼的統計為例 可知其一二
*在40歲以下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八百八十一元($881.00)*在40歲至49歲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一千七百八十一元($1,781.00)
*在50歲至59歲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一千九百八十二元($1,982.00)
*在60歲至64歲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二千二百四十九元($2,249.00)
*在65歲至69歲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二千五百三十九元($2,539.00)
* 在70歲以上購買者其投保費是美金三千零二十六元
六.有多少人需要長期照顧
在2000年時美國大約有一千三百萬需要, 到了2050年時 加倍到二千七百萬人之多。主要因素為老化人口增加 65歲以上的 老人約佔全部長期照顧的63%以上 , 但不全是老人因各種意外或病痛需要被照顧的也有30%左右 , 醫療的發達使85歲以上的 “老老者”成長快速 , 2005年約5百萬 2050年估計將增到一千九百萬 !
七.長期照顧服務之提供者
*家庭與非正式之照顧者 也既是指未付薪資之個人,例如家庭成員,同居者,伴侶,朋友,與鄰居提供照顧者等約佔79%*社區基礎照顧以代替療養機構 ﹒
*療養機構照顧 此類機構種類很多 服務品質、付費標準、機構地點都因當地政府法令有別 ﹒
八.監察仲裁人制度 負有監督療養機構的責任及處理居民之抱怨與申訴等
結論:長期照顧保險所帶來的服務是昂貴的保健服務,只有更努力於自身的保健,並培育訓練健康老人及更多志工照顧需要的人!
紀錄: 吳瑞惠。